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总支下辖党支部:
为准确评价学校各单位对2023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提升我校综治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学校综治委决定,对2023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总支下辖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按照宛院党文【2015】31号文件和《南阳师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细则》要求,重点检查《2023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消防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三、考核办法:首先由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评:打出自评成绩,提交书面自评报告(2月29日17:00以前,交办公楼S108房间,同时电子稿发:20121019@nynu.edu.cn)。然后,学校综治委组织考核组进行抽查,对被抽检单位再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深入考核。最后,结合平时工作记录和材料上报情况,得出最终量化考评结果。
四、考核时间:2024年3月04日至3月08日。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切实做好2023年度综治总结考评工作。
校综治委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