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学校资助育人功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现就2018年勤工助学岗位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2、尽可能扩大资助面,学校优先安排没有获得各种奖助学金的贫困生任职勤工助学岗位。
3、岗位设置须坚持以“勤工助学、助学育人”为主的原则,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为出发点,用到确有需要的第一线,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恳工作获得劳动报酬作为学习生活补贴。
4、勤工助学岗位的设定秉持公平公正,合理利用勤工助学岗位资源的原则,严格杜绝一人多岗现象。无视规定者,一经发现,将不再给予勤工助学的机会。
二、选招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申报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各用人单位向学生处推荐。
三、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
(2)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
(3)具有“自强、自立、自信、感恩”的精神风貌。
四、调整内容
1、自管教室打扫勤工助学岗位调整工作。自管教室打扫勤工助学岗位调整工作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教务科教室分配安排情况调整,原则上每个小教室设置1个岗位,大教室可设置2个岗位。学生处会根据教室分配情况对各院系自管教室岗位做出相应调整。
2、各院系生活导师勤工助学岗位调整工作。各院系生活导师的人数原则上按照该院系大一新生班级数设定,每个新生班级安排一名生活导师。
3、校属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调整工作。由学生处统一负责,凡本学年需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用人单位(无论2017年是否有勤工助学岗位)都需重新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表1),不填写申请表的单位视为不再需求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处审批通过后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将指标分配到相关学院,再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到各用人单位。(见附表2)
4、各学院将评选出的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按要求填写到2018年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上。(见附表3)
5、2018年各用人单位及勤工助学人员需认真填写《南阳师
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2018年度鉴定表》(见附表4),各用人单位要实事求是对学生做出鉴定。
6、2018年4月1日前将所填纸质表格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s108,电子版表格发送至nynuxsc@163.com。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了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情况。
2、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勤工助学活动效果,及时反馈学生勤工助学情况。
3、学生处会定期召开勤工助学工作会议,与勤工助学在岗学生及时沟通,会议时间由学生处统一通知。勤工助学学生要按时参加学生处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提前将假条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批准。
4、学生上岗后原则上不允许随便退岗,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岗的,须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请学生处批准后方可退岗,对于擅自离岗的学生学校不再给予参加困难资助的机会;用人单位不可随便调换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如需调换需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5、各用人单位原有勤工助学岗位需要续岗的也需重新填写上述纸质版表格及发送电子版表格,不填写相关表格的人员将不再视为勤工助学在岗人员。
6、补助发放方式为按月将补助打入勤工岗位工作学生的中
国银行账号,该账户必须为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账户,户名必须为上岗学生本人。因信息报送错误造成补助无法按时准确发放的则由信息报送人负责。
7、各用人单位需安排专人在当月5号之前将上月工资领款单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行政楼S108 (一式两份),领款单电子版发送至nynuxsc@163.com;若报送不及时则当月不再给予办理,且需向学生处递交一份情况说明书,学生处会在下个月报送至财务大厅。
8、各用人单位请在勤工助学岗位人员中上报一名负责人,上报信息包括学院、姓名、性别、联系电话、QQ号,于2018年4月1日下午五点前上报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s108。
9、勤工助学人员岗前培训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培训后于四月份正式上岗。
注:相关附件表格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
学生工作处